各有关单位:
按照航空科学基金年度计划工作安排,航空科学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现发布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民发专项)指南》(附件1)、《航空科学基金(综合所专项)指南》(附件2)、《航空科学基金(嵌入式计算机及基础软件专项)指南》(附件3)、《航空科学基金(GNC专项)指南》(附件4)并组织开展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航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及指南方向的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案
2025 年度航空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采用全额资助方式。项目经费20-50万元,具体金额见指南。
民发专项、综合所专项、GNC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起止日期:2025年12月1 日—2027年11月30 日。
嵌入式计算机及基础软件专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起止日期:2025年12月1 日—2026年11月30 日。
二、申报要求
依据《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及《航空科学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申请者应按照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民发专项)指南》、《航空科学基金(综合所专项)指南》、《航空科学基金(嵌入式计算机及基础软件专项)指南》、《航空科学基金(GNC专项)指南》资助范围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已通过基金办注册审核;
2.项目申请者是指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主持)人,项目申请者应在项目研究全周期内在职;
3.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三、申请单位和限项规定
1. 2025 年度航空科学基金民发专项、综合所专项、嵌入式计算机及基础软件专项、GNC专项指南公开发布,面向对象为已通过基金办注册审核的高校和科研机构;
2. 项目申请单位无申报数量限制。
四、受理方式
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申报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受理,受理时间截止至2025年11月18日17:00,逾期不接受申请。项目申报采用单位集中上报方式,不接受个人申请。联合申请项目由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签字盖章版的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材料审核表扫描件(pdf文件,模板见附件5)(由科技处统一填写);
2、项目申请书(word 文件,模板见附件6);
3、简版申请书(word 文件,模板见附件7);
4、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9)。
上交的申请书和简版申请书及材料命名规则:XX专项-专项指南编号-申请人-西安航空学院。
研究领域填写:标注xx专项xx号指南。
无项目编号,无需填写。
项目申请书包括正式版和简版各一份,所有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夹,由科研秘书统一收齐汇总后,发送至科技处邮箱202405006@xaau.edu.cn。
各单位在上报前必须组织保密审查,申请书密级为公开,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各申请人需要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合规、有效,经查实存在伪造、编造、隐瞒和抄袭等虚假行为的申请人,在5年内禁止申报航空科学基金项目。
基金办不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缴纳评审费的项目申请。
五、其它
每个申请项目收取评审费800元(学校科技处缴纳),由申请者所在单位于2025年11月20 日前从单位账户统一汇至中国航空研究院。汇款时需要注明“航空基金评审费”和本单位名称。评审费开电子普票,发票抬头以汇款账户单位名称为准,发票金额与汇款金额一致。请单位管理员汇款时核实申请项目数量,未交评审费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多缴费项目不予退款。
学校科技处:王森,029-81679317
互联网邮箱:lid068@avic.com
项目申报咨询:李丹,010- 58329692
综合所专项指南咨询:李慧娟,151600290831
嵌入式计算机及基础软件专项指南咨询:余冠锋,18592050631
GNC专项指南咨询:王曼,13991336139
附件:1.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民发专项)指南
2.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综合所专项)指南
3.2025 年度航空科学基金(嵌入式计算机及基础软件专项)指南
4.2025年度航空科学基金(GNC专项)指南
5.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材料审核表(模板)
6.项目申请书(模板)
7.简版申请书(模板)
8.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9.项目申报汇总表
西安航空学院科技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