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科技处工作职责
科技处是在学校党委和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科学研究、对外科技开发与合作、学术交流、国际科技合作、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科研物资、科研机构、科研队伍、科研保密、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学报等方面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目前,下设三个科室,分别为项目与基地管理科、成果与转化科和学报编辑部,其主要职能范畴如下:
1、负责各类纵向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验收、及申报渠道的拓展;
2、负责各类横向科研及开发项目的管理,包括合同、协议的签订、免税的办理、及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3、负责学校自立基金项目的评审及验收等工作;
4、配合国资处、财务处做到项目经费使用合规、合法;
5、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管理,包括成果鉴定、成果登记、成果报奖,成果奖申报渠道的拓展;
6、负责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工作,负责全校职务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等的申报、管理等工作;
7、负责专利(成果)的转化工作;
8、负责各类科技展览工作及科普工作;
9、负责科技相关工作的政策方针,规章制度的制定、宣传、统计和年报工作及重大科研成果的宣传工作;
10、配合完成科技档案归档工作;
11、负责科研平台和基地的管理,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哲社基地、工程中心等的申报、年检、验收和考核等工作;
12、负责学校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13、负责各级学会、协会相关工作;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相关工作;
14、负责学校学术报告的管理工作;
15、负责《西安航空学院学报》的编辑出版工作;
16、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