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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成果转化科   时间:2022-12-31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2022〕51号),为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驱动奖和科普奖。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类和软科学类成果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创新驱动奖和科普奖不分等次。保密项目不设创新驱动奖和科普奖。

(一)请认真阅读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附件1)和《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附件2),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二)成果推荐前应在第一完成单位、所有参与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完成人合作关系情况、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处理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经过公示的项目信息不能再做更改。

(三)时间安排

1.网络申报时间:2023年1月1日8:00至1月28日18:00,请各申报人务必在1月12日前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完成在线推荐材料填写,并提交至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网络申报。

2.单位初审:1月13日,各单位严格按照审查要点及申报指南对本单位网络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处理。

3.网络集中公示时间:1月14日-1月18日,请各单位于1月14日前将公示信息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1362039@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学院+第一完成人姓名+奖励类别。

4.学校集中盖章时间:1月19日,请各申请人从系统导出带有水印的“一、成果概况”、“推荐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于值班时间送至科技处成果部进行集中盖章。因此次申报奖励需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请各申请人务必按时办理盖章,否则此次申报无效。

(四)请各申报人尽早在系统填报完成提交。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加西航成果推荐QQ群(群号:769925915)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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