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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6批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10-29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智力资源,健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制度和智库服务体系,市科技局按照《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管理办法》(市科发〔2025〕35号)征集2026批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以下简称“智库”)。

一、智库职责

智库主要依托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民间智库、新型研发机构及各级党政部门的政策研究机构设立(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以服务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重大决策为使命,围绕西安科技创新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为制定重大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围绕产业创新、区域创新、技术预测、科技人才、科技金融、科技治理等提供研究支撑、决策咨询和综合服务。

依托单位负责智库日常管理,保障智库良好的科研环境和配套经费支持,把关智库成员条件,审核管理经费使用情况、科研诚信情况等。智库负责人主要负责内部制度建设、核心成员确定、研究力量调配、对外沟通对接等。首席专家做好咨询服务保障和业务指导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单位一般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研究能力的各类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社会信用记录良好,能够为智库稳定运行提供场所、资金、人才等条件保障,具备开展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的良好环境和运行管理制度。高等学校所属的二级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有研究能力的,也可以作为依托单位。

(二)智库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及方向,具备配合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前瞻性、全局性、应急性、储备性决策研究的能力。除高等学校外,同一依托单位一般只能申报1个智库。每个智库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不超过15人。高校类智库核心成员不超过8人,其他智库不超过5人,其中依托单位正式人员不少于50%,同时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人数不少于50%。

(三)智库负责人应为依托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组织研究和管理协调能力,在近3年内主持承担过科技创新咨询工作,且研究成果被市级及以上单位采纳。

(四)智库首席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5年内主持承担过与智库研究方向一致的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工作;近5年内主持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工程);近5年内主持获得与本人主要研究方向相符的国家级或省级奖励。首席专家也可由符合条件的智库负责人兼任。

(五)智库核心成员应具有该领域较强的专业背景,对所在学科领域的现状和发展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核心成员只能在有效期内的某一智库任职,不得在不同智库交叉任职。

(六)支持联合开展研究,智库团队可由依托单位人员和外单位在本研究领域的优秀人才组成,外单位人员占比不超过40%。

三、申报时限

智库申报实行常态化入库储备,本次集中申报时限为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

四、申报流程

智库负责人登录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外国专家局)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data.xast.cn/),在“认定工作管理→认定工作申报”页面点击“我要申报”,认真填写申报表单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审核后提交。非独立法人的依托单位,需经法人单位审核。填报内容须真实有效,严禁出现虚报、瞒报等情况。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王森 81679317

政策咨询联系人:周 臻 电话:67096678

系统填报联系人:尹国平 电话:67096631

附件: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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