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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

作者:   时间:2026-09-16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简称为《申报公告》)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的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6/0910/c431031-40796372.html)

二、认真做好资格和内容审查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查和内容审查工作。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申报公告》相关规定的。

2.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在2026年9月30日前未结项的。

3.申请人近5年存在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近3年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

线上申报:网络填报系统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开放。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资料(包含汇总表)相关材料提交至科技处(立德楼321),时间截至2026年10月8日上午9时,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资料完成盖章后,项目申请人将盖章版提交至申报系统

1.材料清单:

(1)系统导出的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学术外译出版责任单位和原著出版社不一致的成果,公版图书应取得原著出版社授权或进行联合申报,非公版图书等其他情况的成果须认真核实著作权情况并取得授权)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3)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

西安航空学院科技处

  • 附件【申报资料.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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