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新进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立项的项目(以下简称科研启动基金)实施中期检查。
检查对象: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立项1.5年及以上(包含未达到结题要求和延期结题的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要求:
1.填写《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启动基金-中期检查表》;
2.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中所产生的科研成果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并通过学院、科技处审核(终审通过)。
提交时间:2026年9月2日17点前由科研秘书统一将各自单位的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21362039@qq.com)。
联系人:侯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