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结题对象
获得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但未结题的教职工。
2.结题条件
达到“办法”中规定的验收条件。
3.结题要求
(1)所有结题材料均提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21362039@qq.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2026年科研启动金结题材料+申请结题人数。
(2)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西安航空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责任书pdf版(原立项盖章版);
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启动基金结题验收表word版及pdf盖章版。
“办法”中规定的已完成成果需提供支撑材料(注:科研管理系统中已审核的成果无需再提供支撑材料)。
4.延期、终止的处理办法
(1)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已拨付4年以上(按首次经费拨付时间起算)确定无法结题的科研启动基金,可申请基金“终止”,提交《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启动基金终止申请表》(一式三份)、《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启动基金申请表》(原立项盖章版)及情况说明。
(2)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已到结题时间但未达到结题要求,可申请基金“延期”(可延期1年),提交《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启动基金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
5.提交时间
(1)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报送。
(2)结题材料提供电子版并发邮箱,延期和终止需提交纸质盖章版材料,交阎科518办公室。
(3)所有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前。
相关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81679317
科技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