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国际杰青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中国科学技术部设立,旨在资助符合条件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学者和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国际杰青”)到中国开展工作交流。先申报拟聘岗位(参考模板见附件),待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发布;拟聘国际杰青根据岗位取得推荐信后,进行岗位申报;中方人员审核信息后发放接收意向书(系统生成); 拟聘国际杰青上传个人信息资料。
具体项目申报要求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作岗位要求
(1)具有明确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类岗位;(2)非涉密岗位;(3)非学历教育;(4)国际杰青须与我校申请人一同工作。
(二)国际杰青申报条件
国际杰青候选人应获得所在国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或国立科技基金会,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我驻外使领馆(团)或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驻外办事处(以下简称人员推荐机构)其中之一的推荐信,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籍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
(2)在上述国别拥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或科研潜力;
(5)年龄不超过45岁(按申请工作岗位之日计算)且身体健康;
(6)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
(7)须能在申请期内全职在华工作;
(8)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
二、科技部资助经费和形式
(一)执行期限计划项目执行周期根据每位国际杰青在华工作时长分为三类,即3个月、6个月、12个月。
(二)资助额度
计划资助额度为2万元人民币/月(税前),即3个月6万元,6个月12万元,12个月24万元,用于国际杰青支付国际旅费以及在华期间生活开支、住房租赁、保险购置(保险为必须项,且至少包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
(三)资助形式
根据国际杰青来华工作时限(3/6/12个月),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来华国际杰青中方接收单位。中方接收单位收到经费后,按月拨付给来华国际杰青,具体经费发放方式由中方接收单位与国际杰青商定。经费拨付到接收单位和发放给国际杰青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中方接收单位按照本单位及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
三、申报步骤
我校申请人及国际杰青候选人均须登录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http://tysp.cstec.org.cn)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 我校申请人申请开通子账号,申报拟接收岗位。
2. 拟接收岗位经初审及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复审后在国际杰青计划网站发布。
3. 国际杰青候选人在获得人员推荐机构的推荐函后,可登录国际杰青计划网站进行岗位申报。
4. 我校申请人对匹配的候选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向其发放接收意向书。
5. 我校申请人及国际杰青候选人分别上传申报材料。
6. 相关申报材料经初步形式审查和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复审后,根据资助名额和报名情况视情组织评审(仅限通过形式审查的国际杰青项目超出计划名额),并将结果报中国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审定。
7. 立项结果通过国际杰青计划管理系统发放接收通知。
8. 国际处协助国际杰青办理来华工作相关手续,并准备拨款材料申请拨款。
四、申报时间
1.申报岗位截止时间:2026年1月28日(周三)
2.拟聘人员求职推荐函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周二)
3.拟聘人员个人资料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周六)
4.系统关闭时间:3月6日12:00。
六、网站及联系方式
国际杰青计划官方网站:http://tysp.cstec.org.cn

联系电话:029-81679317
学校科技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