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5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2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指引》的通知(陕科办发〔2025〕16号)和我校关于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科技项目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办理结题验收。

填写流程: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科技报告”并网上提交,待学校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然后在线填写“验收(结题)申请”并网上提交,经学校和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工作进度为“待接收纸质”时,再打印正式版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材料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撰写结题报告时应注意:不得将未标注陕西省科技计划资助和批准号的论文作为项目研究成果;未及时发表文章请附录用证明材料;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4、经费填写注意事项:“经费决算表”必须先经过财务处审核无误后,再在系统中填写提交,避免反复修改。“经费决算表”中有实际支出的科目,需要填写备注说明,实际支出为“0”的科目,备注说明填“无”。《陕西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经费决算报表》及《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页中“财务部门负责人(公章)”由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财务处公章、财务处负责人签章和审计处签章(2025年1月1日后到期的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5、附件清单”中要求将项目有关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获奖、研究生培养、其他计划项目等)全部上传到系统中。

三、提交方式

1.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17:00。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系统导出正式版《结题报告》或《项目验收申请书》,双面打印、简装成册、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签字、财务处签字和盖章、审计处签章【2025年1月1日后到期的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公章)和学校公章由科技处负责办理统一办理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7:00)前,超出统一办理时间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办理。

(2)陕西省自然基础研究项目:青年项目C和面上项目(一式二份)。

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一般项目(一式二份)、重点项目(一式七份)。

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一式七份)、青年科技新星(一式二份)。

四、特别说明

1.《科技报告》纸质版材料不需要打印提交。

2.请项目负责人进行成果自查,若到期不能按期结题则需要按照陕西省科技厅的规定(需要延期的项目应在合同执行期结束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已过执行期项目不得申请延期。原则上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年,经省科技厅审核后生效)于项目到期之前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index)办理延期申请手续。

办理流程:项目负责人系统申请—学校审核—科技厅审核—下载表格(申请人签字)—学校加盖公章—纸质版申请表交至科技厅。

学校联系人:王森 029-81679317

科技处  

2025年12月26日

上一条:【科技厅】关于征集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光子、氢能、智能...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度陕西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申报工作...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4258597

Copyright © 西安航空学院  陕ICP备11002504号-2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