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西安航空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度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团队年度考核情况及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主体
以我校为主依托单位成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机构及校级科研平台、科技创新团队。
二、报送内容
请各单位对照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认真填写科研平台、团队建设期内年度总结报告(附件1和附件2),全面回顾和总结2025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工作计划安排,报告重点突出工作中的亮点和成绩,常规性工作言简意赅,数据真实准确,文字力求精炼。

三、报送要求
(一)教育厅批准建设的各类平台,同时需在“陕西高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年报表,如实填报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咨政服务、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学术交流与社会服务等情况,学校审核无误后提交至省教育厅,年报表将作为平台验收评估主要依据。
(二)12月22日前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团队按要求向所依托院(部)提交考核总结材料,12月25日前由所依托院(部)组织考核,并形成初审意见,提交科技处进行审核。
(三)各依托单位于12月25日15:00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02405006@xaau.edu.cn),材料命“平台/团队+名称”。纸质材料报送至闫科楼518室。
联系人:王森 029-81679317
附件:1.科研平台、团队建设期内年度总结报告(模板)
2.科研平台、团队(已验收)年度总结报告(模板)
科技处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