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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16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拟于近期集中开展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及内容

结题工作:包括 2023 年(含)以前立项的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应急管理专项。

清理工作:包括 2020 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

二、结项工作要求

(一)2023 年(含)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已到结题期限,请达到预期研究目标且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申请。本次结题系统将于 2025 10 18 16:00 关闭,负责人需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系统提交提交后后不再进行退改等操作)。

(三)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附件 1)要求填报系统,按照研究报告提纲要求(附件 2)撰写结题报告。

、清理工作要求

(一)请各高校认真梳理 2020 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一般专项科研项目,逐项核查评估项目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如达到结题条件,在本次工作期间提出结题申请。如无法达到结题条件或学校未作说明,将在本次结题工作结束后在系统中予以终止,以后不再受理该项目的变更或结题申请等业务。

(二)被终止处理的项目,学校需追回剩余经费,统一调配使用在其他科学研究工作中。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学校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三)项目终止处理后,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其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申报教育部各类项目。

(四)本次各高校项目终止处理情况将适时予以通报,请各校高度重视清理工作。对终止项目数量过多的高校,将缩减其下一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指标。

(五)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学院未结题项目及时办理结题和清理。项目清单另行发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森  029-8167 9317        


科技处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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