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并加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督促科研人员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升科研项目整体完成质量和实效,省教育厅拟于近期集中开展一般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及逾期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及内容
结题工作:包括 2023 年(含)以前立项的自然科学专项、人文社科专项、应急管理专项。
清理工作:包括 2020 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省教育厅一般专项科研项目。
二、结项工作要求
(一)2023 年(含)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已到结题期限,请达到预期研究目标且完成预期成果的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申请。本次结题系统将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 16:00 关闭,负责人需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系统提交(提交后后不再进行退改等操作)。
(三)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填写说明》(附件 1)要求填报系统,按照研究报告提纲要求(附件 2)撰写结题报告。
三、清理工作要求
(一)请各高校认真梳理 2020 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的一般专项科研项目,逐项核查评估项目进展与经费使用情况。如达到结题条件,在本次工作期间提出结题申请。如无法达到结题条件或学校未作说明,将在本次结题工作结束后在系统中予以终止,以后不再受理该项目的变更或结题申请等业务。
(二)被终止处理的项目,学校需追回剩余经费,统一调配使用在其他科学研究工作中。对被终止处理的项目负责人,学校需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平台、团队及奖励。
(三)项目终止处理后,其负责人将被省教育厅纳入科研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允许其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奖励、平台及团队,也不再推荐其申报教育部各类项目。
(四)本次各高校项目终止处理情况将适时予以通报,请各校高度重视清理工作。对终止项目数量过多的高校,将缩减其下一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指标。
(五)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学院未结题项目及时办理结题和清理。项目清单另行发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森 029-8167 9317
科技处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