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正在筹备上报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按照省科技厅、教育厅的要求,以及我校往年提名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科技处再次对申报奖项做出提醒,需各个申报团队仔细按条目核对,避免有误。科技处也将对申报材料强化审核,确保上报材料有效。
TIPS 1:科技厅文件中“形审不合格”的各种情况:
1.论文、专利等相关成果重复使用。
2.同一候选人在2025年度被重复提名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3.2023和2024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又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4.2023和2024年度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又以同样成果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5.2024年度通过专业会议评审后撤奖的项目,又以相关成果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7.通用项目提名材料含涉密涉敏信息。
8.自然科学奖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年限不足2年(2023年8月1日以后发表或出版);自然科学奖完成人不是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
9.技术发明奖前三完成人不是所列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列入发明人均不是项目完成人的发明专利。
10.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整体技术应用时间不满2年(2023年8月1日以后应用);未提交相关部门行政许可证明的或者行政许可时间未满2年(2023年8月1日以后许可);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未整体验收通过。
11.在陕连续工作少于5年或每年少于6个月(2025年8月1日前)的外籍人员,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2.2020年以来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或“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候选人,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3.其他不符合《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要求的情况。
TIPS 2:教育厅提醒往年因形审一票否决主要情况有:
1.主要完成人参与同年度申报其他项目的(重复提名);
2.代表性论文专著未提供的;
3.完成人是前两届获奖项目的前三人的;
4.重复使用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专利的;
5.整体应用未满2年的;
6.附件所列验收、专家组成员为项目完成人的。
校内咨询:张琦
咨询电弧:029-81679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