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计划,现将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评审和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含)以前批准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项目。
二、结题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安航空学院2025校级高教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结题材料:①结题申请表、②责任书、③成果及佐证材料(研究报告、专著、论文、获奖、专利、检索证明等),结题材料电子版按上述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规则: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结题材料.pdf)。
2.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本单位结题资料,纸质版报送至阎良校区阎科楼518室,电子版结题材料及《结题汇总表》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49506397@qq.com,命名:“2025校级高教研究结题+单位”。
3.时间截至2025年于6月27日,逾期不予处理。
三、有关说明
1.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需延长研究期限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延长不超过1年),经二级学院(部)审查签字后,提交至科技处。
2.对于已满研究期限或延期时限且无故不按时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立项,同时酌情减少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后续立项项目数量。
3. 2023年(含)之前批准立项的校级高教研究项目,将不再予以延期。
联系人:骆紫燕
联系电话:029-81679317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