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社科联[2024]154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报送所需材料
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上报,时间截至2025年5月19日16点前,逾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提交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中期检查表1份,汇总表1份,纸质材料交至阎良校区阎科楼0518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249506397@qq.com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学院+2025一般、青年项目+中期”)。
二、其他要求。重要事项变更审批备案表(如有)只能在中期检查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结项有关要求
2025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再组织集中结项评审。立项文件下发5个月后,符合结项条件的,在提交中期检查表后即可提交结项审批书申请结项。
联系人:骆紫燕
电话:029-84258597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