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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陕西省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1-0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陕西省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校作为会员单位组织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奖项目将作为学会提名2025年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和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的候选项目。2025年度评选工作按照《陕西省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进行。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陕西省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限定在民用航空科学技术和军民通用航空科学技术领域,奖励在完成以下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一)在航空及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和航空产品开发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取得的成果;

(二)在航空科学基础性技术(含技术基础及质量管理)研究中取得的成果;

(三)在为航空事业决策科学化及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成果;

(四)在航空科学技术普及中取得的成果;

(五)在重大科技创新中,突破科技瓶颈,发挥团队凝聚力取得的突出成就。

、申

(一)科技进步成果应经过鉴定、验收等第三方评价,并经过二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

(二)自然科学成果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公开出版或在全国性或国外学术刊物发表,为同行所公认,对学科发展或工程实践有指导意义;

(三)技术发明成果应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

(四)科学普及成果应有广泛社会效益的相应证明(科普作品公开出版两年以上);

(五)决策科学类项目研究成果应被决策者采纳并付诸实施,经过实践证明正确可行;

(六)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方面的争议;

(七)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应为陕西省航空学会会员;

(八)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应申报本奖;已解密或者不保密的国防、国家安全领域项目及其完成人可申报本奖,但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并提供相应解密或不涉密证明材料;

(九)凡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其他社会力量设奖的项目,一般不再申报或被推荐本奖;

(十)以往申报过本奖而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新进展,不应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单位推荐函及项目公示证明1份;

(二)陕西省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三)附件材料,根据项目类别要求提供,如技术评价证明、应用证明、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权威机构的查新报告等;

(四)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协调一致证明(只有一个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均在完成单位中时可不提供);

(五)保密审查证明。

特别注意事项:请准确选择项目类别,并按不同类别要求填写申报书和提供附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如实、全面填写推荐书内容,除推荐书中有明确规定的栏目外,不得留空。各类支撑材料不得插入推荐书中,应注明编号后放在附件中。附件需编制目录,按编号顺序放在推荐书后装订成册。每个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供纸质与电子文档。

、申

通过以下单位或个人推荐:

(一)第一完成单位应为陕西省航空学会单位会员,第一完成人为陕西省航空学会个人会员,其中外籍人员不做要求;

(二)陕西省航空学会分支机构;

(三)学会理事或资深会员3人以上。

五、申报时间

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电话告知科技处申报意向,提前做好预申报备案登记。

请将纸质版推荐材料7份(其中原件1份)及相应电子版材料(U盘/光盘),于2025年2月25日前报送校科技处0914办公室,需要盖学校章的文件由科技处统一盖章。

联系人:张琦 89632285

电子信箱:xhykjc@xaau.edu.cn

附件:

1.陕西省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陕西省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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