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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 年度北斗系统应用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的通知

作者:成果转化科   时间:2024-03-15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 年度北斗系统应用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为推动北斗应用深度融入国民经济发展全局,推进北斗规模应用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展示近年来北斗系统应用发展成果,现面向各单位征集2023 年度北斗系统应用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成果和案例应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综合反映北斗系统在金融、能源、电力、通信、广电、交通、市政、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领域的全面应用,确保关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在公安、国安、海关、生态监测、减灾防灾、应急处突、市场监管等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核心信息系统和关键装备的全面应用,提升维护公共安全能力;在自然资源、水利、地震、气象、测绘、农业、林业、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资源和产业全面应用,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自主保障能力;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5G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在教育科研、健康养老、住房建设、文化旅游、文物保护、特殊群体关爱等社会事业领域以及智能终端、智慧社区、电子商务等大众领域的全面应用。

(二)成果和案例应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在北斗系统应用产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等方面已形成一定成效或已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有较好的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具备较强的推广价值,对全省开展北斗系统应用推广工作具有明显的示范意义。

(三)优秀成果应在相关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征集方式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北斗系统应用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征集表》,并编写《2023 年北斗系统应用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材料》(见附件)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科。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北斗系统应用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申报工作,严格审核资料,确保真实有效。

(二)提交电子版材料要求:

1. 文本格式:wps、doc、docx。

2. 照片格式:jpg(要求是未经编辑的原图,并单独另存一个文件夹)。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4 月12 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科技处成果科(09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hangchengguo@163.com(标注单位名称及北斗成果或北斗案例)。

(四)《北斗系统应用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征集表》中推荐单位意见由省教育厅填写盖章。

联系人:侯维刚

电话:029-8963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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