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具体要求
详见《2024年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
二、申报有关说明
(一)参评成果涉及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交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验收的证明。
(二)参评成果代表性论文专著或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总数不超过10项,其中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8篇(部)。申报书及附件中不得上传其他论文、专著、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等。
(三)代表性论文专著、主要知识产权(标准、规范)目录中有署名,但未列入此次申报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的,须由未列入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主要完成单位出具书面知情同意书并签字(盖章)。
(四)填写申报书时,请科学准确填写申报书中“成果类型”“专业评审组”“可接受等级”等影响评审结果的重要内容。“可接受等级”是指可接受的最低等级,不作为专家打分参考,但将作为认定结果的重要依据,正式提交后不可更改,请谨慎填写。创新驱动类、科普类优秀成果不设可接受等级。
(五)申报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成果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版申报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三、申报书填写要求
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申报书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申报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应带有水印,电子版申报书与纸质版申报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生成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申报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申报书附件应根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纸质版申报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完成人合作关系等)须提供原件,并用原件替换电子版申报书对应页面。申报书盖章、签名后的原件正式pdf电子版,需在系统关闭前全文上传至系统。
纸质版申报书主件与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打印均可。申报书主件彩色打印,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使用彩色复印件。
通用项目申报材料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四、时间安排:
(一)分配账号
2024年3月4日17:00前,科技处成果科将为有账号需求的团队发送登陆帐号和登录密码,请各申报人及时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网络申报。
(二)报送材料
1. 2024年3月8日12:00前,第一次提交纸质申报书和公示材料至科技处成果科进行审查,科技处成果科于3月8日至12日统一进行公示(具体公示要求见附件2);有联合申报单位的,请各课题组通知对方单位同步开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均需进行公示)。
2. 2024年3月12日12:00前,修改完善后,第二次提交纸质申报书至科技处成果科进行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3. 2024年3月14日12:00前,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版提名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提交后不得修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教学主楼0914办公室(科技处成果科)
联系人:侯维刚 赵霞
联系电话:029-89632285
其他未尽事宜,请申报人加入QQ群(群号:32743379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