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有组织科研,加速陕西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一)申报数量
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限报1个。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重点支持依托各高校“双一流”建设或培育学科,且该学科尚未布局国重、省重的实验室。申报实验室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趋同。
2.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研究平台。
3.实验室分为理工农医和哲学社科两类,哲学社科类主要依托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的,但须交叉融合2个(含)以上理工农医类学科,且具有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并符合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指南。
4.实验室必须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的建设条件。
5.实验室必须依托陕西高校建设,拥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6.各单位要加强有组织科研,结合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团队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时间及程序
各实验室负责人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申请书》模版可在系统首页“相关下载”一栏获取。(如需申请新账号,请与科技处联系)
请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11月15日(周三)12:00前报科技处(教学主楼0914),科技处后续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填写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纸。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杨晓濛
电话:029-84258597
附件 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