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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25   点击数:

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11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对象

获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可由省教育厅提名。

二、提名类型

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项目为非涉密的通用项目。

三、提名要求

提名要求详见《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发〔2023〕11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登录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shaanx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陕科发〔2023〕10号)和《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地向教师传达文件精神,按要求组织开展提名工作。

(二)请各单位严格做好申报人资格审查和提名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认真打磨后提名。特别注意《通知》中“提名等级建议”的有关要求,正式提交后,提名等级建议不得变更,且不能降格参评,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对提名等级进行选择并签字确认;2021年度和2022年度省科技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技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三)严格落实提名前公示制度,按《通知》要求在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需按照提名手册中《2023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内容》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无异议后方可被提名。各推荐单位负责收集所有公示结果,确保公示、推荐函信息与系统提交信息一致。

(四)学校报送提名函后,省教育厅将进行初审和公示。

省教育厅公示后,所有项目的名称、提名等级、代表性论文专著目录、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等主要公示信息不得更改,否则将被取消提名,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五)各单位负责申报提名工作的人员可加入西航2023科学技术奖工作qq群(群号:541903020),方便工作安排与联络,入群请备注“单位+姓名”。

五、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27日18:00前统计本单位拟提名项目的奖种和数量上报科技处成果科,科技处汇总全校数据后报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实际需求分配提名号。报奖系统于2023年7月5日17:00开放,各单位凭提名号和口令登录系统。

后续事宜在将在群里进行通知。

联系人: 侯维刚

联系电话:8425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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