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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28   点击数:

各单位:

为加快陕西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促进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高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1.学校限报1个。

2.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建设条件。

3.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陕西高校组建,并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

4.拟申报的工程中心研究领域须符合国家、陕西或行业重大战略需求。省教育厅本年度将重点支持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新材料、高端制造、清洁能源、储能、创新药物和疫苗研发等新兴领域和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研究中心。

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重复,同一高校同一研究领域平台不重复建设。

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对工程中心的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资源条件配置、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配套改革政策明确、落实到位。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申请的工程中心和依托高校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在线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编制申报材料。登录账号采用原科研平台申报账号,未申报过科研平台的可向科技处申请账号。

2.填报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22年10月10日24: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3.各工程中心要认真组织填写,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

4.请申报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谋划,立足本院学科优势特色,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体现有组织的科研,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申报。

5.纸质申报材料须由系统生成(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字样)。《申请书》与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无需另加封皮。《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

6.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2年10月10日。请各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随推荐报告(一式一份)于截止时间前报科技处成果转化科。逾期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侯维刚

电 话:029-84258597


附件:《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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