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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26   点击数:

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工作于11月启动,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到期应验收项目负责人尽快组织验收材料。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各类项目、陕西省软科学项目、陕西省工业攻关项目、陕西省社发攻关项目、陕西省国际合作项目、陕西省科技新星等。

2.已延期的以上各类项目。

3.陕西省基础研究基金(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不在此次结题范围,可先行准备结题材料,具体结题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可登录陕西科技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验收申请表及验收证书;其中: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各类项目请下载相应验收申请书及验收证书;陕西省软科学项目、陕西省工业攻关项目、陕西省社发攻关项目、陕西省国际合作项目、陕西省科技新星等项目请下载“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2.应验收项目负责人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主管科研的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技处备案,由省科技厅进行审核批准。(延期申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负责人以及延期的理由等)。

三、注意事项

1.要按照验收申请表的《填写说明》填写相关信息;附件材料请按照《填写说明》第12条准备;

2.验收证书中的所有表格都要填写;

3.“表四-经费决算表”需盖财务专用章;

4.所附论文需有项目资助号。

四、装订要求:

验收证书单独装订,其他结题材料按照验收申请表及《填写说明》第12条顺序合订成册,每一项材料请插入隔页。验收申请书及结题附件材料一式三份(须有一份原件),验收证书一式六份。

五、受理时间:

各单位需集中接收老师结题材料,并于2016年11月15日交至科技处。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84258597 联系人:常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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