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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前立项的已结题未结账科研项目统一办理结账与结余经费结转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20   点击数:

为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的结题结账工作和结余经费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西安航空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17]28号)和相关审计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2016年1月1日以前立项的已结题未结账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填写《西安航空学院科研项目结题结算审批表》(科技处下载专区),并报科技处、财务处审核同意后,办理结账及结转手续。过期还未办理的结余经费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使用。

二、项目经费结余在1000元及以下的,结余经费全部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统筹使用;项目经费结余1000元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全部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发展基金进行管理;项目经费结余1000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50%由课题组自行处置,其余经费转入项目负责人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经费结余1000元及以上的、项目主持人已调离学校的或已退休的教职工,结余经费全部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统筹使用。

三、项目负责人科研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购买科研仪器设备及其日常维护、人才培养及其他研究发展项目的预研和应用研究等,也可适当用于在校学生助研酬金等人员经费方面的开支,但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等支出,不得长期挂账,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和转移结余资金。

科技处、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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