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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6-20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2018〕2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优秀成果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类别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分为四类: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申报奖励条件

1.凡申报2018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成果登记(青年奖、直报项目不需要成果登记),申报2018年度奖励的成果登记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4日。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申报各类奖项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和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1)。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奖励申报程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教育厅推荐。

2.拟申报者请尽快与科技处联系,以便向获取申请推荐号和校验码进行推荐书的填报。

3.申报者必须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并充分收集国内外反响材料,如社会、经济效益证明、应用证明、收录、摘录、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等作为申报奖励的佐证材料。

4.推荐书按要求打印,各类推荐书及有关附件按要求装订成册,推荐材料一式3份(含1份原件)。7月15日之前请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5.申报者即日起可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和填写报奖相关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常雅文

联系电话:029-8425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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