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15   点击数: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项目指南》的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基金委网站查阅。(网址:)

2.各类型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用已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网址:)进行填报。没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申请人请将个人基本信息由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职称、手机号码、常用信箱。

3.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三、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及重要变化

1.继续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2.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3.进一步简化申请管理要求。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扩大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除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外,增加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无纸化申请;落实代表作评价制度,将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年度的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申请人应依据《项目指南》中各科学部重点支持的研究领域及具体要求,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找准切入点,认真组织材料,特别要注重做好科研选题、查阅最新文献、项目整体设计、人员队伍安排、经费预算等,并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学院要充分发挥项目申报的动员、审核与把关作用,今年我校基金项目申报的形式审查工作由个人和学院承担,学校对提交的申请书只进行人员的重复性检查。要求申报人在提交申请书前,应根据《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明细表》逐项认真检查核对,各学院要落实专项经费、组织专职人员,根据审查表的注意事项,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是在自查明细表与审核要点中已说明的注意事项,若提交的申请书中仍出现相关错误并影响基金申报,责任由申报人与学院审核人共同承担。

3.学校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科学基金项目。

五、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包括:

1.带有水印“NSFC2019”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双面打印,简装成册,无须另加封皮,另外将盖章签字页单独打印一并提交。签字盖章页可用单面打印,提交申请书的签字页必须为签字原件。附件材料包含:有关证明信、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

2.2019年度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包括电子版)。

六、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2019年1月18日前:各学院将没有用户名和密码的项目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汇总报送科技处科研科。

2.2019年2月25-3月5日: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2019年3月6-10日:科技处对学院形式审查结果进行复审。

4.2019年3月11-12日: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并提交正式材料。

5.2019年3月13日:学校审核盖章、正式报送。

联系人:郝 杰

电 话:029-84258597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电话:029-84258597

Copyright © 西安航空学院  陕ICP备11002504号-2   技术支持: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