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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激发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热情,引导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持续为新时代追赶超越注入强大动力,根据《陕西青年科技奖条例》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宣传普及科学知识、推广技术、转化成果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未曾获得本奖。

二、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一线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各市(区)拟推荐的候选人,由各市(区)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未设立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的由科协会同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团委共同上报。

(四)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客观、真实,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1.每所高校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最终候选人由省教育厅择优推荐。

2.同一位候选人不可多头报送。

四、申报程序

科技处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会,最终确定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省教育厅。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2019年11月1日前,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技处,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xhykjc@xaau.edu.cn。

(一)书面推荐材料要求

1.《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一式3份,其中一份装订成册。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1)《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1份;

(2)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1份;

(4)科技成果综合材料(1500字以内)1份;

(5)《陕西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2)3份(三位专家应有两位与候选人非同一个工作单位); (6)代表性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等。非学术型报刊不作为证明材料);

(7)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8)其他材料。

3.候选人推荐材料如含有涉密内容,所在单位需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二)电子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推荐材料命名为“姓名+推荐学院”,一位候选人一个文件夹,包括:

(1)《第十三届陕西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电子版(word格式);

(2)候选人本人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工作照各一张(应为JPG格式,工作照不小于1.5M);

(3)候选人科技成果简介材料(300字以内);

(4)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

参加学校评审的老师只报送以上(1)、(3)、(4),最终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老师需将修改完善的以上(1)—(4)全部报送。

六、注意事项

(一)获奖人员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陕西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有关媒体上对获奖人员宣传报道。

(二)获奖人员应积极参加省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省科协开展科普工作。

联系人:钟晨超

联系电话:029-8425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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