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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生态空间治理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17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创新支撑引领作用,2020年9月,陕西省林业局发布了《陕西生态空间治理十大创新行动》,这十大创新行动以推动我省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目标,着力解决生态空间治理领域突出问题,提升生态空间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能力,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陕西力量,为建设美丽陕西提供科学指南。经省社科联与省林业局双方协商决定,合作开展陕西生态空间治理重点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创新生态空间治理理论。加强生态空间基础研究,科学认知陕西生态空间结构及特征,深入研究自然生态系统的机理机制,促进自然、生态、人文、地理等学科的交叉融合,丰富创新秦岭祖脉、中央水塔等生态空间理论,科学指导生态空间治理工作。

2、探索生态空间分类管控机制。精准把握自然生态系统结构、特征和演化规律,优化分区管控方法,构建永久生态空间和一般生态空间大保护格局,建立健全生态空间分级管控体系。

3、创新自然保护地建设模式。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秦岭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公众参与治理机制研究,构建建设与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各类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增强永久生态空间服务功能。

4、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机制。提升森林资源监测水平,创新林地资源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探索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保护并轨制度,建立健全森林健康经营机制。

5、开展生态修复区划与评价。加强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研究,确定生态系统修复重点区域,构建生态修复适宜性评价体系,建立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及过渡区的生态修复路径,创新生态修复模式。

6、研究生态修复管控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治理全程管控机制,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修复管控模式。创新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赎买租赁、以地换绿等国土增绿形式,统筹推进各项生态修复工程。

7、开展生态重建调查与区划。加强生态重建区与退化生态系统的监测与评估,构建生态重建区的承载力评价体系,建立典型困难立地生态重建路径,分类施策,集成创新生态重建机制和技术模式。

8、构建生态富民产业体系。加强林业产业开发与利用技术一体化研究,创新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高标准经济林建园、林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体系,探索区域化和园区化集中发展模式,构建生态空间治理工程与生态富民增收新模式。健全生态产品标准、认证及标识体系。完善生态产品示范推广和基地建设等支持政策,推动生态产业富民。

9、创新绿色发展模式。研究国有林区绿色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增强林区林场发展内生动力。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赋予商品林经营主体更多自主权,合理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创新生态富民模式。

10、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完善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制度。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等生态补偿机制。

11、建设生态服务平台。挖掘特色的生态产品,构建森林康养、自然体验、生态游览观赏等服务平台。总结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及森林文化小镇建设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大推广力度,提升生态服务能力。

12、探索生态文明教育机制。深度挖掘祖脉秦岭、母亲黄河等文化积淀,研发一批主题突出的生态文化产品,推广普及自然教育模式,巩固提升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完善自然体验基地和国家步道建设,建立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

13、推进实施林长制。研究我省各级林业部门机构设置,推动建立全省统一的林业行政管理机制和生态卫士体系。探索建立覆盖生态空间资源的林长制,制定《陕西省林长制实施意见》,全力推进生态空间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14、构建生态空间法制体系。加强生态空间法治建设研究,开展现有法律法规与生态空间治理的适宜性评价,提出生态空间治理制度建设意见。推动自然保护地、天然林保护、湿地、草原、荒漠等重要领域地方立法与修订。推动制定《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条例》。

15、理顺生态空间执法体制。研究理顺生态空间行政执法体制,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制定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省管理局资源环境综合执法方案,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16、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研究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和信用惩戒、互联网+监管等现代监管措施。健全重大事项法制审查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复议诉讼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17、加强创新人才制度建设。加强生态空间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优化职称职级岗位设置和技能鉴定,完善创新人才制度和激励机制。

18、创新资金投入机制。探索开展生态空间治理创新投融资机制,设立生态空间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生态空间治理、修复、保护示范工程申报制度,鼓励开展各种科技创新示范活动。

19、开展生态空间规划战略研究。研究统一规范的生态空间规划编制机制,制定生态空间规划编制指引和技术规范,鼓励各地开展生态空间规划试点,科学指导《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中长期规划》编制,逐步建立起战略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的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规划体系。

20、探索生态空间治理有效模式。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生态空间建设的有效模式,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制定《陕西省生态空间治理试点方案》。开展重点县(区)生态空间治理先行示范区建设,完善相关技术措施,创新生态空间治理制度。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并紧扣指南内容自拟题目开展研究。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中的合作项目。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由陕西省社科联、陕西林业局组织实施。项目由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2.项目课题组成员原则上由与本研究方向相关背景的人共同组成,并实际承担研究任务。

3.项目申报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4.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鼓励与相关领域省外社科研究机构或专家合作申报,鼓励与相关领域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或专家合作申报。

6.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0年度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文件格式)一并报送。在《申报书》纸质版右上角空白处和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的备注栏须注明所选课题指南序号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和省林业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研究期限

本项目研究期限为课题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林业局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工作,提出研究要求。省社科联、省林业局将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申报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字样,未经省林业局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申报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和省省林业局课题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hykjc@163.com。

联系人:钟晨超 常雅文

联系电话:029-8425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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