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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8-02   点击数:

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1年度项目指南》(附件), 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 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其中, 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1项, 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 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1项, 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 )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 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冢的书面推荐意见。 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 该系统为国冢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 平台网页链接为: 。 请登录 ”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或 “一般项目” 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需要邮寄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 A4纸双面打印)。 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 提交、 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巳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并审查盖章后, 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办,不需要网上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1年7月1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和纸质材料寄出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8月23日, 逾期不予受理,请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申报填写,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科技处0921室。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集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1年11月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晨超

联系方式:02984258597

QQ:27309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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